2023年9月1日是《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学习、宣传和践行《条例》,在市文明办的组织号召下,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通过集中宣传、知识讲座和志愿服务等形式,组织开展“文明条例在心中 文明行为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宣传普及文明行为知识,在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做到带头遵守、带头践行、带头监督,真正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强化工作部署 活动安排“新”起来
一是总体安排有方向。市级层面制定总体宣传贯彻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铜文明办〔2023〕22号),明确8月1日至31日为集中宣传时间,之后转入常态化开展。全市各级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二是细化举措有特色。8月25日,在铜官区创新开展“文明行为我代言”短视频征集和现场拍摄活动,精心制作宣传视频短片,在全市各单位户外电子显示屏进行推广宣传。在市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各级融媒体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先进事例展播等网络宣传活动。三是集中宣传有声势。8月30日上午,在石城广场举行“践行‘四民四心’ 争做文明先锋”《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文艺展演,设置“四民四心”志愿服务区、文明行为有奖答题打卡区、道德模范与文明行为展板宣传区,提供爱心义诊、家电维修、政策宣传、问卷调查等志愿服务,在寓教于乐中宣传解读《条例》以及市民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等,现场发放《条例》文本、文明养犬、文明交通、垃圾分类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
强化阵地建设 组织形式“活”起来
一是抓好媒体宣传阵地。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优势,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在铜陵日报设置“榜样”“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等创建专栏;在市广播电视台开设“榜样的力量”“道德模范”等专栏,深入挖掘各单位先进典型;在市直单位网站设置“自觉践行《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栏目,定期更新《条例》宣传内容。利用“铜陵发布”“铜陵台”“文明铜陵”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条例》资讯,营造浓厚网上互动氛围。二是抓好社会宣传阵地。各单位利用电子屏、宣传橱窗、文化长廊等,节选宣传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地加强《条例》宣传;各中小学校、广场游园、景区景点等结合单位、场所特点,在醒目位置设置《条例》宣传内容,增设具有特色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各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及银行网点、医院、宾馆酒店、沿街商铺,充分利用led屏循环播放《条例》内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铜陵分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群发学习宣传实施《条例》公益短信,让市民群众时时处处受到熏陶。三是抓好组织学习阵地。各单位坚持把《条例》列入党组织学习内容,采用专题讲座、座谈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把《条例》作为日常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使广大市民熟知内容;各级文明单位带头学习、模范遵守《条例》,在全市形成市民群众熟知《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
强化宣传重点 教育内容“亮”起来
一是突出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市中小学“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必学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主题班会、利用课外活动、举行演讲比赛等载体,进一步宣传学习《条例》基本内容。组建《条例》宣讲志愿服务团,组织志愿者走上城区街头、奔赴乡镇基层,在人流密集处、乡镇政府驻地设置宣传咨询点,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并向参与活动的市民群众发放《条例》读本,累计受众群众达20万余人次。市直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结对帮扶村、社区向村民、居民面对面宣讲《条例》,引领农村文明新风尚。二是突出宣传活动载体。精心设计制作一批图说版《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增强学习宣传《条例》的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组织文艺爱好工作者根据《条例》内容创作小品、快板、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集中宣传。部分单位还根据《条例》精选内容,印制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宣传画、购物袋等宣传品,让《条例》的内容更加易学、易懂、易记。三是突出宣传覆盖范围。在全市各学校广泛开展“做文明有礼铜都人”“文明条例我践行”、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并向家长发出“文明条例我遵行”倡议书,动员家长共同践行文明行为。
强化督查检查 任务落地“实”起来
一是纳入创建测评。将《条例》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县区和市直创建职能部门文明创建月测评重点工作内容,量化细化每月测评分值,加大月测评力度,在日常宣传工作中落到实处。二是纳入日常督查。市直各单位将《条例》宣传活动纳入主题党日活动之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包保社区、网点进行入户宣传,将文明行为促进宣传资料发放至市民手中。通过加强日常文明创建督查等,发现督办宣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落地见效。三是纳入专项考核。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