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荐” 即居民(村民)向楼栋长(村民小组长)推荐,楼栋长(村民小组长)向楼栋所在的小区党支部(村党组织)推荐,小区党支部(村党组织)向社区党委(乡镇文明委)推荐,社区党委(乡镇文明委)向县、区文明委推荐,县区文明委向市文明委推荐。
“五评选” 即楼栋长(村民小组长)在本楼栋(村民小组)内开展评选,小区党支部(村党组织)在本小区(村)内开展评选,社区党委(乡镇文明委)在本社区(乡镇)内开展评选,县、区文明委在本县、区内开展评选,市文明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可按属地原则,直接向人选住地小区(乡镇)党组织推荐,参加住地小区(乡镇)的评选;也可向人选所在单位的驻地小区(乡镇)党组织推荐,参加驻地小区(乡镇)的评选。
社会个人(人选住地外的)可向人选住地小区(乡镇)党组织推荐,并参加小区评选。
评选方法。
(1)楼栋(村民小组)的推选,由楼栋长(村民小组长)主动上门收集本楼栋(村民小组)的好人事迹并在本楼栋(村民小组)公示,再召开住户(村民)代表会议,介绍人选事迹,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一名上报人选。小区党组织(村党组织)派员到会指导。
(2)小区党组织(村党组织)的推选,将各楼栋(村民小组)推荐人选在本小区(村)公示两天,然后召开支部(村党组织)扩大会议,邀请楼栋长(村民小组长)、居民(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代表等参加(人选亲友可到会观摩),由楼栋长(村民小组长或推荐单位代表)介绍人选事迹,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一名上报人选。社区(乡镇)党组织要派员到会指导。
为增强人选事迹介绍效果,楼栋长(村民小组长)可委托他人介绍。
(3)社区(乡镇)的推选,将各小区党组织(村党组织)推荐人选在本社区(乡镇)公示三天,然后召开社区党委扩大会议(乡镇文明委扩大会议),邀请所属小区党组织(村党组织)负责人、居民(村民)代表、老党员代表、“两代表一委员” 、驻地单位代表和人选住地楼栋长(村民小组长)等参加(人选亲友可到会观摩),由小区党组织(村党组织)负责人介绍人选事迹,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一名上报人选。县区文明委要派员到会指导。
为增强人选事迹介绍效果,小区党组织(村党组织)可委托他人介绍。在此基础上,小区党组织(村党组织)还可组织辖区内的文艺工作者或文艺宣传队,以歌曲、诗歌、快板、小品等艺术形式介绍人选事迹。
(4)县、区的推选,将各社区(乡镇)推荐人选在县、区范围内公示三天,然后召开县、区文明委扩大会议,邀请社区(乡镇)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及市民(群众)代表、人选住地楼栋长(村民小组长)等参加(人选亲友可到会观摩),由县区党文明委指定专人介绍人选事迹。社区(乡镇)还可组织辖区内的文艺工作者或文艺宣传队,以歌曲、诗歌、快板、小品等艺术的形式介绍人选事迹。最后,按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上报人选(铜陵县和铜官山区每月上报3名,狮子山区和郊区每月上报2名,开发区每月上报1名)。市文明委要派员到会指导。
(5)市级评选,每月开展一次“铜陵好人”评选活动,每次评选4-5人。在此基础上,开展年度“十佳铜陵好人”评选活动。
评选采取社会投票与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社会投票结果占75%,评审委员会评审占25%。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文行办)、团市委、市妇联、铜陵日报社、铜陵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等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工作由市文明办承担。
社会投票采取网络投票与信函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铜陵日报》和铜陵文明网分别刊登候选人事迹,在铜陵文明网上设立投票网页,在《铜陵日报》上刊登选票(选票可复印,一个身份证号仅能投一票),网络投票与信函投票累计为社会投票结果。
月度“铜陵好人”自动成为年度“十佳铜陵好人”候选人,并由市文明办推荐为省月评“十佳”和“中国好人榜”候选人,不再作为本年度其它月份“铜陵好人”候选人。未当选的候选人可重复参评